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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违法实施检查、强制等执法措施,给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新法对旧法条文未进行实质性修改2009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八十六条第三项“食品生产者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在行政责任方面,强化对违法违规食品生产经营者、技术机构的处罚。如在财产罚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滕佳材: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新理念,在总则中规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要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管制度。
相比,新的食品安全法在内容和主要规定方面有所变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了各项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法在制度上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
二)确立治理原则,加强制度构建。新法第三条规定,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三)强化企业责任,规范市场行为。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
专家解读:各类食品问题层出不穷,关键就是食品企业的违法成本很低。新《食品安全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这种既有人身损害赔偿,又有惩罚性赔偿,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其起到震慑作用。
社会共治是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个新原则、新理念,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就是要充分发挥各个方面,包括媒体、广大消费者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作用,让整个社会有序参与食品安全,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
对的。而且题目里,你有多打字。这是食品安全法里的规定,原文规定,所以是对的。食品安全法里对应的具体条款内容如下: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第四,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第五,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法律分析】: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
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新的《食品安全》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1、年10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一百四十八条内容为:“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为了保障消费者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了148条,即消费者权利。
3、《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如果在用餐时发现异物,可以依据法律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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