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矿产资源审查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矿产资源审查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非法***矿、破坏性***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三条 非法***矿造成矿产***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严重破坏”。 第四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矿罪中“***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矿产***”,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开***矿产***,并造成矿产***严重破坏的行为。 第五条 破坏性***矿造成矿产***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严重破坏”。 第六条 破坏性的开***方法以及造成矿产***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第七条 多次非法***矿或者破坏性***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矿或破坏性***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矿罪和破坏性***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
1、转让申请书;
2、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3、受让人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的证明材料,受让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4、转让人具备符合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转让条件的证明;
5、矿产***开***情况的报告;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矿权使用费、矿产***补偿费等规费的证明;
7、转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权的,需提供***矿权价款评估结果确认书及***矿权价款处置证明材料;
8、国有矿山企业转让***矿权的,需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矿权的批准文件;
9、区(县)地矿主管部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
10、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矿产***审查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矿产***审查规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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