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
矿产***的矿种和分类见本细则所附《矿产***分类细目》。新发现的矿种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
矿产***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矿产***的所有权。国务院授权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分配实施统一管理。
为加强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全省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勘查、开采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矿产***属于国家所有。各级人民***应当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矿产***的国家所有权,加强对矿产***的保护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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