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标签标识存在虚***标注的食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标签标识存在虚***标注的食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反式脂肪酸的标注规定来自于我国卫生部与2007年12月颁布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规定在所有的食品包装上,必须要标注该类脂肪酸的含量。
在管理规范中指出,反式脂肪酸标注的位置在脂肪的下方。对于标注该类脂肪酸为0或者声称不含反式脂肪酸的情况是特指食品中该类脂肪酸的含量0.3克(每100克食品含量来计算)。
在以氢化油为配料的零食包装中,必须要标注反式脂肪酸的含量,这是国家对反式脂肪酸标注的强制性规定。主要的目的在于让消费者有效辨别含有反式脂肪酸的食物。反式脂肪酸被人们形象地称呼为隐性的健康杀手,这确实需要引起大家的重视,为了保障身体健康,大家应少吃含有反式脂肪酸类的食物。大家在寻找反式脂肪酸字样时应从食物营养成分表中去看。
目前,我国尚未规定食品外包装上标注“含反式脂肪酸”字样,更不要求标明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在食品卫生标准里,甚至还没有“反式脂肪酸”一项。管理滞后,公众对反式脂肪酸还缺乏认识和警惕!
这个问题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是销售人员因为不知情而告诉消费者不真实的产地,这时消费者可要求退货或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是故意告知消费者虚***产地,以便以次充好,误导消费者的,由于经营者的主观上存在故意,具有欺诈性,不仅应该赔偿,而且要双倍赔偿。
答:根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 定,伪造或者虚***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进行处罚。
正确标注食品标签标识有以下规定:
乳制品的包装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如实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化学通用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使用奶粉、黄油、乳清粉等原料加工的液态奶,应当在包装上注明;使用复原乳作为原料生产液态奶的,应当标明“复原乳”字样,并在产品配料中如实标明复原乳所含原料及比例。
婴幼儿奶粉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详细说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根据GB 7718 的要求4.1.3.1.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所以对于上述情况应该分开对待
1) 低于2%不按照次序排列是符合法规要求的,没有问题。
2)高于2%的成分不按照次序排列是违反GB7718 的,是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涉及虚***标注,违反食品安全法,具体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标签标识存在虚***标注的食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标签标识存在虚***标注的食品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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